全文連結: https://www.patreon.com/posts/55305068
寫完條題有啲淆,決定都係只放一半出黎,有興趣睇全文自己Click入條link睇……
仲記得當日人大傳言香港要將《反制裁法》寫入基本法附件三,一眾黃標KOL響度呼天搶地、大吹特何第n次「香港經已玩完」,但其實如果你有追開相關新聞,發現連最左嘅土共諸如葉國謙,根本都一直抗拒緊呢樣嘢,就會明白《反制裁法》響香港落實執行嘅機會係近乎零。
葉國謙當時響六月嘅講法係,《反制裁法》係屬於外交層次嘅政策,中央政府從來都有響香港施行權力,所以毋須寫落基本法入面。而去到8月18日《反制裁法》響人大表決草案前夕,譚耀宗再次表明,《反制裁法》草案只會「一切從簡」,結果去到最後連表決程序都收埋皮。
黃標KOL知一唔知二嘅係,佢地知道《反制裁法》係一個核彈級紅按鈕,萬一因為歐美金融機構配合政府對香港進行制裁行動,《反制裁法》就會作出相應報復,結果可能令歐美金融機構連響香港立足嘅機會都無被迫全面撤資──而呢個亦係所謂終極攬炒結。但佢地唔知道嘅卻係,既然係一個咁重要Red Button,中央又點會容許區區一個地方首長擁有咁大嘅權力?咁唔係違背咗習總一直以黎厲行中央集權嘅路線咩?
Anyway隨住中共陸續將大陸一套搬黎香港,我諗香港一班黃標KOL都應該要熟習一下中共一套法治觀念……